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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你了解多少?

       对保险消费的当事双方来说,卖保险的保险公司固然应该诚信经营,买保险的消费者也要诚实以待,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甚至恶意骗保。要知道,保险欺诈的后果十分严重。那么,实施保险欺诈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严重后果呢?
       首先,什么是保险欺诈?根据监管部门《反保险欺诈指引》的规定,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其中,消费者最应该引起注意的是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再看,保险欺诈带来了哪些危害?保险欺诈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保险权益。保险欺诈的不法分子不仅非法占有了属于全体投保人共同所有的保险资金,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失去获得保险服务或保障的机会;同时,保险欺诈增加了保险机构正常的赔付支出,侵蚀了保险机构效益,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从而侵害了广大诚实守信的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来看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从事保险欺诈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法律后果、行政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后果方面,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符合规定的还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外,“不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有: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行政法律后果方面,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以及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刑事法律后果则要严重得多。根据《刑法》第19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那么,如何有效应对和预防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呢?
       消费者自身首先应当树立对保险欺诈危害性的正确认识,充分了解保险欺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升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风险。其次,消费者在日常生活及保险消费过程中,应时刻提高警惕,不轻信不法分子的诱导、哄骗;尤其是应通过正规途径、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报案;消费者还应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再次,消费者还应主动学习接受保险反欺诈相关知识,充分利用保险机构通过官网宣传、营业厅张贴海报、挂横幅、手机App宣传、拍摄公益片等多种途径开展的消费者警示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筑起反保险欺诈的坚固城墙。最后,鼓励消费者或社会公众对各类可疑保险欺诈案件主动举报,加强社会公众对于保险欺诈活动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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