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

保险索赔知识

1.少损失和保护现场原状,避免损失扩大和便于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否则,将给索赔带来困难。
  (1) 可以先采用电话报案,然后再到保险公司填写报案表。
( 2)报案地点:如果保险标的在异地出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
出险当地的
分支机构或
代理人报案。
( 3)报案内容: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失情况及保险单证号码、保险标的、保险险种、保险期限等。
2、接受并协助保险公司查勘检验
被保险人应接受保险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如保险代理人、检验机构)勘察保险事故,检验受损标的,以保证保险公司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确认损害程度和损失数额。
3、在索赔时效内提出索赔申请
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 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
4、提供索赔证明资料
具体应提供的证明资料在保险条款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应当按照条款规定提供。索赔证明资料因险种而异,一般包括保险事故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保险合同、保险交费凭证等。
5、领取保险金
如果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就赔付金额达成协议后,保险公司将在 10日内支付保险金。
6、尽可能在投保时指定身故受益人。
通常,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且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则其法定遗产继承人则成为保险受益人,领取保险金。而投保人的法定遗产继承人往往有多个,他们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继承权放弃声明书等),保险公司也必须核实所有法定遗产继承人的全部证明材料齐全后才能作出理赔决定,这往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导致理赔时间的延长。因此,建议客户投保时就指定身故受益人,避免理赔资料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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