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
理解保险 从读懂保险名词开始
许多消费者在买保险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少保险的专业知识,从而对保险望而却步。事实上,如何用通俗的语言向每位消费者说清楚保险知识,正是“德阳保险”这个栏目开办的目的。因此,这期,我们整理了一些很重要但又不容易搞清楚的保险名词,为你深入浅出地讲解清晰,帮助你更好地理解保险,用保险来保护自己。
1、主险和附加险
看一款保险产品时,经常会发现在同一份计划书或合同里,既有主险,又有附加险。您只要记住这几条就够了:(1)主险是保险公司可以单独卖给消费者的产品,也叫“基本险”;(2)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买了主险后才能追加;(3)同一个主险可能同时有几种不同的附加险可选;(4)主险是皮,附加险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正是两者的关系。当主险因各种原因效力终止时,通常附加险也随之终止。反过来却不一定。
2、保费豁免
常见于很多长期险种,意思是如果一旦符合合同约定的某些条件,后面该交但还没交的保费全都免了(保险公司视同后面的保费一次性全被交清了),同时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例如:重疾险规定一旦被保险人患了合同约定的轻症或中症中任意一种(通常包括50到60种疾病数量),即可免除确诊后还没交的所有保费,是不是挺人性化。
3、保险利益
“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或事实上的某种利益或利害关系。”直接看定义是不是有点懵?没关系,只要记住下面的话你就秒懂:直系亲属间都有保险利益,可以相互投保,除此之外,不管是男女朋友,还是舅舅姥爷都不行。
4、受益人
几个要点:(1)极端情况下,万一被保险人去世,有资格拿身故赔偿金的人就是受益人。(2)受益人通常须由被保险人指定或同意,且数量可以不唯一,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3)在三种情形下,被保险人的身故赔偿金将成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受益:A、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B、受益人唯一,且早于被保险人之前去世;C、受益人唯一,且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
5、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说的是保险公司做出了哪些承诺,责任免除就是告诉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那些保障责任可能被作废。例如通常被列在责任免除条款第一种的情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份保险合同里,除了《责任免除》部分比较集中地规定了例外情形,在其他部分也可能零星出现例外情形,如年龄错误、如实告知等。
6、间隔期
常见于有多次赔付条款的疾病险或医疗险。意思是上一次确诊某病且获得理赔后,到下一次确诊其他病仍可获得理赔的最小时间差。重疾险中,通常轻、中症的间隔期是60天或90天;重症间隔期一般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有些恶性肿瘤的间隔期长达3到5年。
7、最大诚信原则
这是民法的诚信原则在保险上的体现,该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和保险相关的重要事实。为啥说“最大”?意思是保险活动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高于一般活动,例如买双拖鞋,货真价实就行,不需要最大诚信。
在实际应用中,消费者只需记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问你的那些问题,如问到什么却刻意隐瞒或胡说八道,保险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当然,如果没问,也不用说。
8、优体/标体/非标体
这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给被保险人贴的“标签”,依据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年龄。年轻力壮(可能还包括颜值)是优体,有时候能享受优惠费率哦。大部分正常人都属于标(准)体,走标准费率。身体有点状况或小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算标体,也可能会被归到非标体或弱体,那时就可能需要加钱或者剔除某些项目才能承保了。
9、均衡保费
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
1、主险和附加险
看一款保险产品时,经常会发现在同一份计划书或合同里,既有主险,又有附加险。您只要记住这几条就够了:(1)主险是保险公司可以单独卖给消费者的产品,也叫“基本险”;(2)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买了主险后才能追加;(3)同一个主险可能同时有几种不同的附加险可选;(4)主险是皮,附加险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正是两者的关系。当主险因各种原因效力终止时,通常附加险也随之终止。反过来却不一定。
2、保费豁免
常见于很多长期险种,意思是如果一旦符合合同约定的某些条件,后面该交但还没交的保费全都免了(保险公司视同后面的保费一次性全被交清了),同时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例如:重疾险规定一旦被保险人患了合同约定的轻症或中症中任意一种(通常包括50到60种疾病数量),即可免除确诊后还没交的所有保费,是不是挺人性化。
3、保险利益
“又称可保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或事实上的某种利益或利害关系。”直接看定义是不是有点懵?没关系,只要记住下面的话你就秒懂:直系亲属间都有保险利益,可以相互投保,除此之外,不管是男女朋友,还是舅舅姥爷都不行。
4、受益人
几个要点:(1)极端情况下,万一被保险人去世,有资格拿身故赔偿金的人就是受益人。(2)受益人通常须由被保险人指定或同意,且数量可以不唯一,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3)在三种情形下,被保险人的身故赔偿金将成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受益:A、投保时未指定受益人;B、受益人唯一,且早于被保险人之前去世;C、受益人唯一,且依法丧失或放弃受益权。
5、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说的是保险公司做出了哪些承诺,责任免除就是告诉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那些保障责任可能被作废。例如通常被列在责任免除条款第一种的情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份保险合同里,除了《责任免除》部分比较集中地规定了例外情形,在其他部分也可能零星出现例外情形,如年龄错误、如实告知等。
6、间隔期
常见于有多次赔付条款的疾病险或医疗险。意思是上一次确诊某病且获得理赔后,到下一次确诊其他病仍可获得理赔的最小时间差。重疾险中,通常轻、中症的间隔期是60天或90天;重症间隔期一般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有些恶性肿瘤的间隔期长达3到5年。
7、最大诚信原则
这是民法的诚信原则在保险上的体现,该原则要求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和保险相关的重要事实。为啥说“最大”?意思是保险活动中对当事人诚信的要求高于一般活动,例如买双拖鞋,货真价实就行,不需要最大诚信。
在实际应用中,消费者只需记住: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问你的那些问题,如问到什么却刻意隐瞒或胡说八道,保险公司就有权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当然,如果没问,也不用说。
8、优体/标体/非标体
这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给被保险人贴的“标签”,依据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年龄。年轻力壮(可能还包括颜值)是优体,有时候能享受优惠费率哦。大部分正常人都属于标(准)体,走标准费率。身体有点状况或小问题的,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算标体,也可能会被归到非标体或弱体,那时就可能需要加钱或者剔除某些项目才能承保了。
9、均衡保费
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