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

以后 保险合同将更容易理解了

       保险,尤其是其合同条款,对不少消费者来说都是一大痛点。甚至不少人买了保险觉得理赔难,都很有可能是条款没读懂导致的。最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一年期意外伤害的保险示范条款,现正在业内征求意见。而业内专家认为,这些示范条款将让人身保险内容规范、格式统一、重点突出、简便易懂。也就是说,以后,消费者读保险合同条款应该更加容易理解了。那么,这些保险示范条款到底有什么特点呢?
       总体来看,三个示范条款中拟定的条款进一步归类,并按照合同构成、合同成立与生效、犹豫期、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等多条清晰的条款为顺序来“展开”。具体来看,三个示范条款中,第八条均为保险责任、第九条均为责任免除、第十条均为其他免责条款。
       以《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公开征求意见稿)》举例,该示范条款第八条保险责任显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是意外伤残保险金,二是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意外伤残保险金方面,该示范条款的说明是:“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1级。对于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适用以上晋级规则。”
       意外伤残保险金条款里还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分为1级到10级,给付比例分别为100%到10%。
       而在三个示范条款中,第九条责任免除也采取了一样的格式,比如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数条,并且第十条紧接其他免责条款。
       对于医疗机构的规定,示例条款拟规定为:“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执业医师和护士提供全日24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但不包括诊所、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疗机构。”而在现行的合同中,被认可的医院多数局限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就医及理赔中,对于医疗机构的统一规定有助于让被保险人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机构,减少被拒赔情况的出现。
       此外,在一年期意外险示范条款中增加了“不保证续保”声明。在大部分意外险合同中,仅注明意外保险期间为一年,未对能否续保进行说明。而在示范条款中,则列明若保险期间届满,需重新申请后等待保险公司审核,若产品已停售,不再接受投保申请。
       此条的规范,是落实今年一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银保监会要求规范产品续保,明确短期健康险不得保证续保,严禁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进行销售。
       除了能够降低纠纷,示范条款也建议对寿险产品进行产品优化,将以往在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中不常出现的“转换年金权益“加入其中。
       “转换年金权益”包括“可一次性领取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或者将现金价值的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将保险金全部或部分转换成年金领取”。  
       业内人士认为,对受益人,尤其是未成年受益人来说,将保险金转换为年金领取即可确保该笔保险金不会被挥霍,又可以有一定的收益增长,和海外的保险金信托有类似的作用。
       在条款内容的修改之外,示范条款也对合同中的用语进行了修改,力求用词口语化且易懂,减少共性保险条款不必要的差异化表述,降低消费者对保险的理解难度,增加保险合同的公信力。
       从国际保险业制定并使用标准条款的历史经验来看,标准条款有利于消费者更容易理解保险产品,也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效率,从而进一步减少保险理赔纠纷、节约保险消费者的成本。
电话:0838-2206630 传真:0838-2206630
邮箱:hyxh0000@126.com 邮编:618000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长湖街48号
Copyright © 德阳市保险行业协会 备案号:蜀ICP备12002364号-1 本网站支持  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