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

中国人寿德阳市分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提示案例

       案例提示标题:商业保险关于养老金领取日期的相关规定
       案例介绍:
       客户某女士表示:自己今年55岁已到退休年龄,去保险公司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却被告知领取时间还没到,需要再等待几个月,客户认为保险公司故意延后领取日期,要求立即为其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经核查:该客户于1998年12月为自己投保鸿寿养老金保险,选择55周岁领取养老金,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可以领取养老金”。2023年8月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当月到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养老金,根据条款需在2023年12月才能办理手续。
       工作人员根据保险条款内容,向客户解释领取年龄、生效对应日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投保年龄、年缴保费对应关系,让客户了解在生日前后投保与所交保费、养老金领取的区别,最终得到客户理解认可。
       关于达到领取年龄是在生日还是生效对应日领取养老金的温馨提示:
       1.绝大部分商业保险对于养老金领取日期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生效对应日”,有别于社保退休相关时间规定,请消费者务必注意区别。
       2.消费者应该关注投保保单信息,针对养老险、年金险等险种,投保时要特别关注投保年龄和年缴保费的对应关系,合同约定的领取年龄、领取日期、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时,可以提前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APP等多渠道了解,也可拨打客服热线或咨询工作人员,以减少误解和不必要的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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