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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领钱人没了 养老年金险就白买了?

发布时间:2024-08-27
       我们都知道,养老有三大支柱,基本社保养老金、企业或职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年金险,而对大多数人来说,仅仅依靠社保养老金并不足够满足养老生活的需求,企业或职业年金覆盖面也不大,因此,个人商业养老年金险成为重要且必要的补充。但不少人会担心:交了一大笔保费,万一个人养老金还没来得及领,或者没领几年,人就去世了,交的钱不就打水漂了?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2年前,李先生想着未来社保领的退休金应该不多,就额外给自己买了份个人商业养老年金险来补充未来的养老收入。他每年交10万元,连续交5年,按产品的收益演示,60岁后他每年都能稳定领到几万元的养老金。

       可没想到,保费才交了2年,还没开始领钱,李先生身体就查出了一些问题。这时他非常担心,已经投入那么多钱,万一有一天他走了,这笔钱会不会就这样打水漂了呢?那么,我们来看看李先生购买的这款个人商业养老年金险的条款,保险公司会怎么处理。
       关于身故保险金这部分,合同是这么约定的:被保人在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在领取养老金前身故,会赔一笔钱(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哪个多就按哪个赔),因此不管怎样,至少能拿回已交的保费。也有些产品有保证领取期限,比如保证领取20年,在此期间被保人去世,会一次性赔付未领取的保证养老年金。
       比如,一款能保证领取20年的产品约定:自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含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二十个保单年度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向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基金额为保证领取期间内应领取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累计已领取的养老年金后的余额。
       也就是说,如果长命百岁,这笔养老金能一直领,保证终身现金流,如果有个万一,交的这笔钱也不会打水漂,至少能拿回保费。
       所以给自己买的养老年金,即便人没了也不会亏钱,那给家人买的呢?
       首先,我们得清楚,养老年金险资金流向的是被保人,也就是只有被保人才能领钱,而投保人是交钱的人,拥有保单的控制权。
       那被保人或投保人走了,投进去的钱会不会白交?这要分两种情况。
       1、被保人走了,钱会白交吗?
       领钱的人不在了,自然不能继续领钱。这时候涉及到的是身故赔付,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赔一笔钱给家人。
       目前市面上养老年金的身故赔付,主要分这2种情况:
       1、领养老金之前身故,赔付“已交保费”和保单“现金价值”较大者。
       2、领养老金之后身故,分三种情况:一是已交保费扣除累计领取的钱;二是保证领取的钱扣除累计领取的钱(保证领取期过后,无身故金);三是保单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不管哪种情况,至少都能把已交保费拿回来,投入的钱都不会打水漂。
       那如果交钱的人去世了,也就是投保人没了,比如给孩子买,万一家长先走了,钱会打水漂吗?
       就得先看这份保单有没有交完保费。保单已经交完钱了,可以放着不管,等被保人到了领取年龄,照样可以持续领钱,基本没影响。
       保单还没交完钱,如果还想保单继续有效,就得变更投保人,继续交费。
       其中,变更投保人要看保单有没有设置第二投保人,如果有,那么第一投保人去世,保单会自动换成另外一个人作为投保人,不用自己去更换。如果没有设置,那投保人去世后,保单就会变成投保人的遗产,这时就需要去变更投保人,才可以继续交保费,后续被保人才能领到钱。
       那怎么变更投保人呢?要经过原投保人的继承人同意才可以更改。如果投保人生前有立遗嘱,需要遗嘱继承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没立遗嘱,需要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全都同意;另外,因为年金险涉及身故责任,更改投保人同时也需要经过被保人的同意。而新的投保人也不能乱选,一般是被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更换投保人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建议有这方面的担忧,买年金险的时候可以关注一下有第二投保人功能的产品。
       如果已经买了没有第二投保人功能的产品,建议提前立一份遗嘱来明确保单的归属,这样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们规划养老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晚年能有一个活多久领多久的充足现金流。在挑选产品的时候,大家也可以综合考虑一下产品的收益,比如每年领多少钱,保证到手多少钱,是否可以终身领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