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专题

深化金融消保理念 筑牢人民金融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5-06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  总经理 曾武江
       在当今金融日益繁荣的时代背景下,保险消费已成为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和服务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保险消费风险也随之增加。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已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益是我们寿险业务开展的核心原则。这八项权益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以及信息安全权。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确保每一项服务、每一次交易都符合法规要求。我们要通过透明、公正的服务流程,让消费者了解我们的产品,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方案。我们要公平交易,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确保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同时,我们还要关注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严格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在金融消费活动中,适当性管理至关重要。我们必须全面评估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同时,还需要开展对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例如,对于主要依靠工资收入的工薪阶层,推荐高风险高收益产品显然是不适当的;对于老年客户,通过网络推荐也可能不是最佳的推荐渠道;对于年收入较低的消费者,推荐需要高额且长期缴费的产品同样是对目标客户的不适当。因此,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必须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在金融消费活动中,我们应当理性、审慎,以确保自身权益和资金安全。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产品的销售,更要注重售后服务和纠纷处理。当消费者遇到问题时,我们要积极回应,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宣传,让消费者了解在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维权,提高他们的依法维权能力。
       作为寿险公司,我们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的业务开展合规、合法。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能够遵守规定,不触碰红线。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做好适当性管理、宣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这些都是我们寿险业务开展的重要工作。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安全的保险服务,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我们的力量。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每一个员工都是公司形象的代表,我们的每一次服务都关乎公司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因此,我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以更好的姿态迎接市场的挑战和消费者的期待。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造一个人寿保险行业的标杆企业而不懈奋斗!